加拿大布雷顿角大学毕业证分析:一篇论文应付两门课,算作弊吗

上大学时,有时我会写一篇论文,满足不止一门课的作业要求。比方说,我曾写过一篇关于《J·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如何表达讽刺的论文;并将它既交到了诗歌课程,也交到了一门完全独立的讽刺文学课程上。我没有向那两位教授交待这件事。当我和别人说起此事时,其中一半人说我这实际上就是作弊,另一半人说这是天才之举。我的侄女说,放到她的大学里,这样做就足够被开除了。在我看来,我这是为自己的学习增添某种智识上的复杂性。我这样做合乎学术道德吗,又或者这样真是作弊?乔,康涅狄格州
当我反复阅读你的问题时,不知怎的,我总是觉得你的作法应当是不道德的。我想,我自己的这种反射反应可以这样来表述:每位教授都应当持有这种想法,那就是她布置的作业应仅适用于她这门课程,就算她并未在刚开始时这样明说(换句话说,人们通常都会认为一门特定课程上完成的作业,仅应递交给这门特定的课程。)这就有点像是你打破了某种显而易见,因而并没有明确列明的规则。但你知道吗?我越是细细思考,越是觉得开始赞同你的想法了。我觉得这不算是作弊。它谈不上“天才之举”,而且在有些大学,这样做真的会让你被扫地出门。但我认为你的作法确实没有伤害到别人,除非你因此取得了不公平的利益,或拿到了不配得的奖励。
我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你事实上是在面对两个问题时给出了同样的解答。你能从两个并无关联的学科上发现共通之处,这是你的优势。有些人也许会称你的举动是自我剽窃,但窃取你本人的创意作品,这种想法的前提就很荒谬。你并没有背弃公众的信任。它看起来之所以奇怪,只是因为你完成的作业涉及到某种程度上的创造力。如果换成是参加一场你没有好好学习的物理考试,考题全部是双选题——凭借着你从上学期应用数学课上获取的知识,你仍然有能力通过考试——没人会因此质疑你的诚实。
我可以这么说,你是“欺骗了自己”,浪费了你自己的学术体验——但这并不是道德的十字路口。它更有可能关乎大学教育意义的生存困境,而且进大学的钱想必是你自己出的。从理论上说,一篇论文作两次用,这让人觉得不对——而且如果你联系了母校,告诉他们自己过去所为,校方很有可能援引某条你无意中违反的行为准则。但模糊的个人感受与高校规则并不意味着道德规范。你用一篇自行完成的论文满足了两门课的课业要求。你是个聪明的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