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大学毕业证详解:美国高中的英语课怎么上?
中国的语文课堂以课文为单位,老师习惯指出大纲上列出的词句,带领学生按部就班地分析:我记得在北京高中时,老师曾花了半节课的时间为我们讲解《孔乙己》的最后一句,应该如何理解“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中“大约”和“的确”的冲突。所问的问题也大多已经暗示着标准答案的方向,比如:“孔乙己的悲剧反映了当时封建科举制度怎样的特征?”而Dr. Driskill的课堂上则是另一种风景。他常常在每节课开头随意问:“那么,大家对上一周的阅读感觉如何?”然后靠回椅子里,听学生七嘴八舌的看法。讨论如同前行的船只,由学生的兴趣和临堂辩论产生的激流推进,而老师仅偶然抛出几句评论来推动讨论,使船只不至于偏离航道太远。
Dr. Driskill从不害怕提出一些对十六七岁的学生听来高深抽象,无边无际的问题。在讲解《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时,他鼓励我们探讨“主人公对艺术的看法和对宗教、家庭、学校、祖国的看法有哪些区别?为什么他会在艺术中寻求解脱?”他也从不避讳听上去有些离经叛道的问题:“《洛丽塔》整本书是否包含了任何道德教训?作者有没有打算通过这本书传达任何道德教训?”久而久之,虽然读书仍要翻着字典,我对这些问题慢慢不再惧怕,也不太担心自己答案的片面和幼稚,毕竟最终的答案总是在大家的你一言我一语当中慢慢成形,而许多问题最后总是没有答案的。
尽管每次的阅读只有短短几十页,课堂上几十分钟的讨论却往往不能穷尽其中丰富的内涵。于是,在每周二Dr. Driskill晚上在宿舍值班的时候,我常常造访,在一栋低年级男生宿舍楼一层的公共客厅里,周围十四五岁男孩打闹嬉笑声中,和他继续探讨课上没有聊完的话题。
在这些谈话中,我和Dr. Driskill有时会跃过书本,聊到各自的生活。他是爱尔兰裔美国人,大学上到一半,征兵被征到了越南战场上,曾在那里担任了好几年飞行员。回到美国后,在加州伯克利大学读了文学博士,开始了当老师云游四方的生活,在意大利、香港、日本、西班牙的国际学校都曾当过英语老师。或许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他为我们布置的阅读书籍中,有爱尔兰裔代表作家乔伊斯,有以写越战小说出名的Tim O’Brien,也有几位以英语作为第二甚至第三外语创作的作家。
正如在课堂上,我学着在每本书的语句和片段中捕风捉影,揣摩作者的意图,通过Dr. Driskill布置的书籍,也可以阅读出他的思考、信仰和一生的阅历,以及一些他从不愿开口谈起的回忆。
最后一节课,Dr. Driskill背着吉他,拿着一罐雪碧来到教室。“其实我根本不爱喝汽水,”他干笑了一声,啜了一口雪碧润润嗓子,拨动琴弦,开始演唱他为越战当中死去的士兵兄弟们创作的歌曲。教室安静得出奇,只有窗外树叶沙沙的响声。我努力捕捉他的歌词,但在吉他的伴奏下,很难听懂。甚至比第一节课上,他关于詹姆斯·乔伊斯的讲解还难听懂。
然而我仍满心感激。Deerfield是我所接触过校规最严格的学校,生活中处处是条条框框。然而在课堂上,学校却给予学生完全的信任,天高任鸟飞,相信不谙世事的我们也可以吸收文学世界中的精华。对我的自我怀疑,Dr. Driskill漫不经心的态度如同一支镇定剂,因为他也同样相信,哪怕借着磕磕绊绊的英语,一位土生土长的中国女孩也一定能够以自己的方式读懂西方文学巨匠们的“自白”;而通过这些文字,以及他的琴声歌声,她也能够理解一位足迹遍布世界的越战老兵的“自白”。
或许正如同他说的,这一切都“太值得一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