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学毕业证|重磅!国家发文要求各地应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日前,留学网、留学网、留学网、留学网、中国人民建行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院校结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应深入施行院校结业生就业创业推动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确保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政局基本平稳。
这份《通知》有什么主要内容呢?一起瞧瞧吧↓↓↓(全文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院校结业生、职业高校结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精简落户账簿,简化申领手续。
院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逼迫结业生签署就业合同和劳动协议,不准将结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与结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说服结业生签署虚假就业合同,不准将结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高校和应用型大专院校中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急聘行为监管,严禁急聘信息发布中富含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指导用人单位按照急聘岗位需求合理制订急聘条件,对同等学历不同培养方法的院校结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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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多留学网执法联动机制,严肃取缔“黑中介”、虚假急聘、违规检查肝炎项目等违规行为。
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容许专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院校结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与社会保险补助。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院校结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与社会保险补助。
将有培训需求的院校结业生列入职业技能提高行动,对接就业意向和重点行业领域发展须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助新政。对其中的建卡立卡贫苦家庭、城乡五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院校结业生,按规定给与一定生活费补助。
将求职创业补助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中学(含技工高校)符合条件的困难结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