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要求今年秋季开学起新生毕业证书实行新格式毕业证福利
青海学院毕业证格式有变要标明办学方式中学名
华商报2003.08.1916:20
华商报讯(记者拓峰)记者8月18日从省教育厅据悉,为了进一步强化高等中学学历教育证书规范管理,我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从去年春季开学起,新生毕业证书推行新的格式。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省教育厅要求各院校统一规范毕(结)业证书格式、内容。从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对已在校中学生参照执行。自2003年开始,高等中学每年招生前要按新的规范要求将本校毕(结)业证书基本内容,包括办学方式、基本学习期限、分校或二级大学名称等在招生章程中给以明晰。
省教育厅强调,高等学校对颁授和管理学历证书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对违法操作、滥发学历证书的高等中学,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限期收回或则给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授证书的资格。
其中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或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毕(结)业;学习方式(普通全日制、成人一年制、业余、夜大、函授、电视、网络);本人近日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相片并骑缝加盖中学钢印;市长签名;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姓名;身分证号码;本人近日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相片;专业、层次(专科、专科)、毕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名称和图章、主考中学或就读中学名称和图章;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据悉,对下述办学方式的毕(结)业证书填写要求:
1.普通高等中学根据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行的学校、二级大学,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学校、二级大学颁授毕(结)业证书,证书中校区名称填写“××大学××分校(二级大学)”,并借此名称具印。如学校、二级大学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校本部名义具印颁授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分校(二级大学)××专业学习”。
2.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高职生)经市级及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投档步入专科学习,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大专起点专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大专实际时间填写。
3.纳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班、成人高等教育举行的普通本科或高职班,毕(结)业证书填写“在我校××专业××××班学习”。
4.高等中学施行中级学校结业后“五年一贯制”的本科(高职)教育,毕(结)业证书填写“在我校(院)××专业中学起点六年一贯制本科(高职)学习”。推行三、二分段教学的本科(高职)教育,由高等中学颁授二年制大专(高职)毕(结)业证书。